“五一”过后,张家界市环保部门对全市2009年度和2010年度排污费征收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重点稽查。以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及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解缴入库,并督促建立规范的企业监察档案。
此次稽查的对象是各区县环保部门及其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重点稽查2009年度和2010年度排污费征收和环境监察工作,特别是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排污收费征缴情况和现场环境监察情况;排污费征收数额较大企业的征收程序规范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境风险、多次受到污染投诉的企业环境监察情况;存在排污费开支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限制或阻碍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及存在“地方保护伞”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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