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新的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需再缴纳个税。经初步测算,张家界市将有3.4万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预计明年个税收入减少5600万元。张家界市地税部门为此还公布了咨询电话:8382118、8381293。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主要有四项内容。
一是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次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独资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标准也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二是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七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下降到3%,第一级3%的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5%税率对应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的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到1500元至4500元, 同时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充分发挥了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三是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对原来的五档级距都相应作了扩大调整,将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以内扩大为15000元以内,第五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以上扩大为10万元以上,有力支持了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
四是适当延长了申报缴纳税款的期限。将原来的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由次月7天内调整为次月15天内,减轻了纳税人的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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